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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喜歡一個人、一個樂團這麼久,怎麼可能?

照道理說,人會變,喜歡的東西也會跟著改變。就算不變,也會覺得膩或感到厭煩才對。要可以喜歡一個人、一個樂團這麼久,不是自己一點長進都沒有,就是你也跟著你喜歡的東西一起長大了,而且,還處在同一個頻率裡。

這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!

前幾天阿信在自己的博客裡,回答一個正掙扎在理想與現實裡的留言:

「修改你的現實,不然就是修改你的夢想。活的快樂,有時候比夢想更偉大。」

突然恍然大悟,原來我們竟在同一個頻率裡一起世故了。前幾年看到五迷說什麼在迷失的時候,只要聽五月天,就能找回那個最初的自己,當時還不太能體會,現在終於懂得。

這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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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rramp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