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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原本是一本書,2005年出版。這部電影(劇情片喜劇)原來早在2007年就上映了,我卻一直到現在才知道它。最近因緣際會之下去租了這部電影來看,非常喜歡,之後應該也會去圖書館把書租回來翻一下。我覺得導演、編劇的功力很厲害,竟然可以把書中的幾個理論,流暢地兜在一部劇情裡。描述愛情不過份甜膩,幽默笑點也恰到好處,印度風情拿捏得剛剛好,什麼都非常的穠纖合度。只是以今日眼光來看,的的確確是舊的潮流了。

在google時還發現了書作者Thomas Friedman的這張圖片,沒想到這種圖像法實際應用起來這麼令人驚豔。
資料來源:loosetooth.com

不過,我個人是把重點擺在回味「印度」這個國家上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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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arramp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